為加快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做好我區202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作,根據《清城區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現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遴選工作,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和數量
可參與遴選申報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已納入省標桿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標桿家庭農場名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2家、家庭農場2個。
二、支持方式和標準
(一)支持方式。主要采取“以獎代補”,分階段撥付資金的方式。先行撥付補助資金的60%,待完成建設任務后再撥付剩余的40%。
(二)支持標準。農民專業合作社每家按10萬元予以支持,家庭農場每個按5萬元予以支持。
三、申報要求
(一)基本要求。根據實施方案,參與遴選申報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符合“經營規模適度、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有效、生產服務優質、聯農帶農緊密、社會聲譽良好”的基本要求。
(二)實施內容。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資金主要用于改善生產設施條件,參與技術集成組裝方案篩選、熟化,新品種、新技術設施示范應用、生態低碳農業和智慧農業等提升內部管理和生產經營能力,通過應用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和模式,帶動小農戶提升綜合生產能力和發展水平。
四、申報流程
實行逐級申報制度,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如實填寫《項目申報書》及整理相關佐證材料,提交所在鎮(街道)農業農村辦公室審核,由農業農村辦公室報鎮(街道)黨政審定通過后以正式推薦函于7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版)報送我局農村合作經濟與改革股。
附件:1.清城區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方案
2.廣東省標桿農業專業合作社和標桿家庭農場名單(清城區)
3.清城區2025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書(樣式)
4.項目申報主體信息表
5.項目申報匯總表
清遠市清城區農業農村局
2025年7月14日
(聯系人:徐家健,聯系電話:3939056)